po18小說 > 軍事小說 > 風雨大宋 > 第50章 如釋重負

    巡檢寨官廳里,見到杜中宵回來,劉幾齣了口氣道:「朝廷降德音,本路今年死囚,除不赦之罪之外一律免死。最近我們查了許多大案,除柴本山一人涉謀反外,其餘不過是雜犯死罪。有此德音,事情便就好辦了許多,案子不要審得那麼細了。左右沒有死罪,三年兩年,一千里八百里,又有多大分別?」

    何昆道:「通判說的是。這幾個月寨里關了這麼多犯人,日日審理,還要巡視地方,兒郎們也着實辛苦。剩下的犯人,除了幾個首惡,其他人定個杖刑,早早打發了吧。今夜我備了個筵席,有瓶酒,諸位賞光一坐。此地的事,就此做個了結吧。」

    顧知縣和鄭朋等人連連稱是,顯然多日審案,這些人也受不了了。

    杜中宵道:「事情本該如此,那便如此了。因為寨里打過,公人便不再尋事,外面的人家,有的隨便編個案子,進來領杖的都有。已到臘月,還是安心準備過年,速速結案。惟有一事,陶十七年幼,免死之後也不便發配遠惡州軍,如何處置要拿個主意。」

    劉幾道:「依推官看來,如何處置他妥當?」

    「下官以為,陶十七一家被本地盜賊兼不法公人逼得家破人亡,父親慘死,母親吊死衙前,他又已經關了些日子,不必重罰了。便就配到本州牢城,關押幾年,候他成丁隨他去吧。」

    劉幾點頭:「這樣也可以。我和知州相公商量過,陶十七為父報仇,春秋大義,有不死之理。已經在牢城多日,便就如此結案吧。只是牢城諸多牛鬼蛇神,他年紀尚小,進去只怕要學壞。不如便發配到這巡檢寨里聽用,推官看顧,對他也是好事。」

    杜中宵拱手聽令。想了想道:「到了這個地步,便再網開一面,讓其不涅面。臉上多了幾個字,以後縱然放出去,也難免被人另眼相看。」

    馬蒙一案因陶十七而起,他母親吊死州衙之前,讓案子越鬧越大。到了現在,州縣所有官員都有些可憐他。既然德音免死,大家都想幫他一把,讓這孩子重新做人。入牢城多數是要刺字的,即是所謂的賊配軍,影響人一輩子。杜中宵如此提議,眾人都同意。

    此時正常參軍並不需要在面上刺字,要求刺字的軍隊,多是在虎口或者脖子上。臉上刺字的,基本都是充軍發配的犯人,所以罵人才會加一個賊字。便如此時在西北嶄露頭角的狄青,便就是因為少年時代替他哥哥服刑,臉上被刺了字,並不是因為當兵才留下了那個記號。這個時候,武將為樞密使的不少,以前有王德用,現在還有王貽永,不久前戰死的任福等高級將領都是從小卒到管軍大將。這些人,就沒有人讓他們用藥水去除刺字,他們的臉上根本沒有字。歷史上狄青當了樞密使,堅持不肯去除臉上刺字,說是激勵軍中士卒,引起很多文臣不滿。一個原因是當時風向已變,改革方向是軍中需用良家子,軍中不再是收容罪犯的地方了。狄青要別人以自己為表率,想激勵什麼人?狄青的悲劇,是一個有着濃重五代時期以刀槍搏富貴的舊軍人,面對即將到來的社會變革,做出了錯誤的選擇。

    議論過了陶十七的處置,眾人都長出了一口氣。那個少年押在亳州獄裏,哪怕日常不提起,卻一直像有塊石頭壓在這些官員的胸口。他們在這裏審理案子,總覺得有一天眼睛在看着。陶十七不用死,人人都鬆了一口氣,剩下未處理完的案子,變得不那麼重要了。

    人在做,天在看,這種事情不信便不信,周圍的人信,你自己不信都不行。


    德音是皇帝寬刑詔書中的一種,一般針對某一地方,與特定事件、特定時間的赦制、曲赦和疏決不同,範圍較廣,涉及的人員也多。此詔一下,地方上也要有相應動作。

    劉幾道:「德音既下,本州所有案件,都要力爭在半個月內審理完成。這裏的案子尤其如此,不能再拖下去了。一旦審斷,或杖或流,立即施行。知州相公已上章致仕,力爭今年獄空,為相公賀!」

    眾人一起拱手聽命。劉幾的話定了基調,永城所有案件都要在年前完成。

    官員治績,獄空是非常重要的一項,一般都會得到特別獎賞。獄空不是把罪犯放出去,而是在規定的時間內審理完畢,案件不積壓。宋朝的罪犯不關在監獄裏,監獄是關嫌疑人的地方,類似杜中宵前世的看守所。州里的司理獄和州獄,便就對應待審訊和審訊完畢待判決的犯人關押地。

    一州獄空,說明沒有疑案,官員沒有偷懶,其實與地方治安好壞沒有關係。

    吩咐完畢,劉幾緊皺的眉頭才舒展了些,出了口氣。從杜中宵到來,馬蒙一案起,這半年案子突然多了許多。本州的知州又不理事,劉幾肩上的擔子更重。到了年關,才總算可以出一口氣。

    韓億年邁,隨着朝里人員更替,他再做宰執的希望很渺茫,要致仕回家頤養晚年了。加上京西路叛亂,長子韓綱怯懦,面對叛軍不戰而逃,他受到了不少指責,不如就此歸去。韓億與呂夷簡兩家,是現在大宋的兩大望族,子侄為官者眾多,他致仕也沒人敢輕視。

    數月辛勞,寨主何昆接住了天上掉下來的大功勞,連升三階,正在興頭上。德音一下,劉幾斷然決定儘快結束一系列案子,何昆喜出望外。此案一結,他得個好差事不難,高高興興地請大家飲酒。

    到了後院,何昆命士卒在空地上升起大堆火來,燒得熱氣騰騰。就宰了一隻羊,在上面烤着。

    眾人落座,何昆對杜中宵道:「節推那裏好酒,何不取幾壇來?外面買的水酒,着實飲不得!」

    杜中宵笑了笑,叫過柴信讓他回去取酒,又對何昆道:「這酒是我試着用新法釀製,此法已成,明年便就在汴河邊開間酒樓,專一賣這酒。我是朝廷官員,怎麼能在治下置辦產業?這是衙門的生意,以後就做縣衙和巡檢寨的公使酒,諸位儘管放開飲用就是。以後啊,這產業便就由顧知縣看住,有了余錢,買些酒肉諸位聚一聚。為官不易,遊宦他鄉莫要辜負了自己的肚子。」

    看着熊熊的篝火,杜中宵覺得一身輕鬆,好像千斤重擔一下去了一樣。到永城這裏來,他有意地不再提起陶十七,哪怕陶十七的母親出現,他都沒有特意關照一下。但那一天早上,那個目光清澈,拍着手大叫的少年的樣子,卻一直在他心裏縈繞不去。他一直堅信有那樣目光的人,不會亂殺人。只是杜中宵不想靠着直覺做事,一切都要講證據,直到以馬蒙為核心,掀起一場波及幾數人的大案。

    以德音免了陶十七的死刑,是杜中宵最想看到的結果。如果是皇帝特旨,用春秋決獄的名義,會引起無數事端。不如這樣,便如一陣風吹散了雲彩,迎來一個新的開始。


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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