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o18小說 > 玄幻小說 > 逍遙小地主 > 第157章 師爺

    「此事還是小子孟浪,未先向使君報備,擅自而為。」

    大廳,匆匆換了身衣服趕來的李逍跟柳縣令一番見禮,寒喧之後,也是主動的先請了個罪。

    他心裏清楚,柳縣令突然到來,肯定跟鄉約堂有關。

    雖說鄉約堂其實就是個鄉民自發的民間組織,但畢竟是個組織,說大不大說小不小的事情,他之前弄合作社都是跟縣裏報備過的。

    「三郎啊,你這個事情弄的好。鄉有遺賢,我身為一縣父母,卻未能及時發現,並向上薦才,這是某之失職啊。」

    柳縣令對李逍很客氣,不僅因為李逍這次事情辦的漂亮,關鍵是李逍跟柳縣令家的老四也是有交往的,而且李逍還跟薛仁貴之子也關係極好,他又是薛仁貴的妻兄,說來那也是自家人了。

    「三郎啊,某在縣中聽聞了今次藍溪鄉的變化,很是震驚啊。你跟某說說,你是如何做到這一切的?」

    柳縣令也是開門見山,這次就是來取經的。

    「其實我們只是在自救,天災無情,久旱無雨,若不自救,徒增嘆息也。某不過是帶了個頭而已,一切都是大家齊心協力。」

    柳縣令呵呵笑了幾聲。

    他在藍田也呆了些時間了,哪不知道藍溪的情況,不說藍溪,就是整個藍田縣,雖說道是京畿之地,天子腳下,但因為處於秦嶺之中,向來也算是窮山僻壤的地方。

    古人說窮山惡水出刁民,這大致是沒錯的。

    越是山溝里的百姓,越來管理,也越兇惡,以前爭水就沒少死人。李逍說什麼大家自救啊,說什麼齊心協力啊,這是沒錯,但若說這一切沒有一人重要的人物在推動着,這是不可能的。

    柳縣令其實不是來問責的,他是想要知道李逍如何做到這一切的,讓一群刁民能夠做到這一步,他想知道,然後把此法推到全縣各鄉。

    如果這次大旱之中,他能讓藍田縣做到現在藍溪鄉這個樣子,並且保證今年能有一些收成,保證夏天不會有饑民,那麼功就大了。

    到時還能寫個奏章把這經驗上奏下朝廷,那時不但能得個優秀的考核評價,甚至說不好還能直接升個官。

    「方法,是何方法讓藍溪有了如今之局面,還請三郎勿要瞞我!」

    「豈敢豈敢。」李逍忙擺手。

    有些事情說難不難,但要說易其實也真不易。就藍溪鄉的情況來看,若不是李逍在這裏本來就名聲好,威望高,想牽頭弄這事是極難的。

    在藍溪鄉,一千二百餘戶,其中八百戶已經加入了李逍的合作社,還有不少人家的子弟在李逍的藍溪書院讀書。

    不過人也是李逍家的佃戶。

    這樣的情況下,李逍本來就能一呼百應,更何況李逍又是那麼主動熱情,辦的事情既有條理,又很公平公正。

    那鄉約堂,也不是他的一人堂,而是推選出了議員和理事。甚至在減產救災事情處理上,他也把自家的好地拿出來給大家分種,若不是他這個最大的地主帶頭,藍溪鄉其它幾個里的地主們豈會願意?

    蛇無頭不行,做事都要有榜樣的。

    李逍帶了好頭,行事又公正,這才會有大家願意聽從。

    說實話,就是他把藍溪鄉的這些如實告訴縣令,縣令也未必能在其它各鄉推行的。


    「三郎啊,你跟我家四郎關係也是極好的,你還跟我妹妹的兒子薛五郎也走的近,我呢,既是你的父母官,也可以自稱一聲你的長輩,沒錯吧?」

    柳縣令一臉溫和的笑道,這是在打感情牌了。

    「其實藍溪鄉如今之改變,關鍵在於鄉約堂,而鄉約堂之關鍵還在於鄉民自治。不能是縣裏指派人來管理,而是得由鄉民自己推舉出自己信任的代表。」李逍道。

    「建鄉約堂,訂立鄉民公約就行?」柳縣令不信。

    事情自然沒這麼簡單,但有些事情也說不清楚,沒有鄉里有一定威望的人來帶頭,事情不好弄。

    「三郎啊,你很有才華,尤其是這次的事情之後,更讓我看到了你的才華啊。如此才華,呆在鄉下實在是浪費了。你應當出來做點事情,如果你願意,我願意舉薦你為縣錄事,來縣裏幫我的忙。一任錄事下來,做出點實績,那麼轉入仕途,也是易事,這也算是一個出身之階了。」

    柳縣令還是很有誠意的,一開口就要舉薦李逍當藍田縣的錄事。

    縣錄事,這算是柳縣令能做到的最大手筆了。

    縣錄事,在唐朝屬於吏。

    唐朝地方州縣中的吏員繁多,但純粹的吏,只有佐、史等少數吏,而更多的吏,如白直、執刀、典獄等其實是胥,也就是職役。

    雖然大唐通過流外,把官和吏分了開來,但流外官以外,依然還有大批吏職,他們屬於雜任。

    大唐的胥吏系統,其實就是由流內吏、流外吏,和雜任三大部份組成。

    大唐的基層組織,縣是最底層的組織機構。縣令是縣的最高長官,掌管縣內大小事務,由於公務繁忙,其下便設置了幾員僚佐,有縣丞、主簿、縣尉,分管事務。

    其中主簿掌勾檢稽失、糾正非違。

    而縣錄事,正是縣主簿的副手,協助主簿辦理糾察非違之事,這是一個介於官和吏之間的中間階層。

    大唐天下各縣有七個等級,藍田就是品級較高的畿縣,縣主簿為正九品上,主簿之下有兩名錄事,沒有品級。

    說白點,縣錄事的工作職責,大抵就是勾檢所有與本官府有關的行政事務,縣衙所有的文案上奏或下發,都要經過錄事的勾檢,這職務大抵就相當於後世的縣辦主任了,非常重要和專業。

    在藍田縣裏,有品級的官員就只有縣令、縣丞、主簿、縣尉,這四大頭之下,就以縣錄事為最高,因此柳縣令一開口就要舉薦李逍做錄事,也算是非常下本錢了。

    按常例,縣錄事的選用,一般是必須選用本州之人,首取州內五品以上勛官者,若無合適者,那麼就取六品勛官以下,甚至是白丁也可以。

    縣錄事也不需要朝廷吏部選拔,而是由地方官府自行選取錄用,故而柳縣令說可以舉薦李逍任錄事。他一封舉薦信,然後只要州府不否決,就沒問題了,一般州府也不會否決這麼一個小任命。

    按理說,柳縣令覺得李逍應當會願意。李逍本只是個鄉中地主,雖說掛了個流外的品級,但那不過是空銜,再說流外品其實也沒什麼用處,若有實職還有點權,沒實職,那就只能領點俸祿而已。

    李逍之前弄合作社,又弄鄉約堂,這讓柳縣令覺得李逍是個想管事的人,那麼縣錄事,好歹能算的上是縣裏的第五把手,怎麼也比鄉約堂的這個什麼理事長更好些。

    然後出乎他的意料,李逍卻直接拒絕了。

    李逍是真不想當官,所謂當官就得受人管,一入官場深似海,哪有如今這樣逍遙自在呢。

    他對官場更多的還是有些畏懼的,沒根沒基的人進那渾水可不容易。

    如今這樣挺好,呆在鄉下,建個合作社,實際上也能管着好幾百戶人,如今又弄了個鄉約堂,在藍溪鄉更是直接由他說了算了。

    不是官場中人,卻也勝似


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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