靈珊,平平安安長大,以後嫁個好人家就行,做毛個大事!」胡老太太不同意,做大事就有大風險,兒孫平安,比一切都好。
&二,你以後要多給遠志吃點豬骨頭,看他那樣子,連6歲的娃都打不過,真怕他以後風吹跌倒啊。」胡博超搖頭嘆息。
胡博明怒,麻痹!我兒子很正常,是你女兒怪力好不好!
李曼卻信了,偷偷找了西洋醫生給胡遠志檢查身體。
醫生道,孩子一切正常,比同齡的孩子稍微偏瘦弱了一些,不礙事。
李曼只聽見瘦弱二字,心想果然是把兒子養病了,臉就白了幾分,立刻買了五斤豬骨頭回家,只盼現在彌補還來的及。
……
胡博明皺着眉,道:「這種樣子,只怕去不得湖北。」
胡老太太也道:「去不得,去不得。」
李曼大哭,左右為難。
臨到胡博明要去湖北赴任了,胡靈嘉卻病倒了,縮着身體趴在李曼的懷裏,小臉燒得通紅。
就這模樣,要是去了湖北,一路舟車勞頓,病情加重是板上釘釘的事情。
但之前在家討論去向,花了太多的時日,再不出發,只怕誤了行程。
把孩子留在杭州?
此去湖北,少說待個五年十年,五年十年後,現在才3歲的胡靈嘉,還能記得李曼這個當媽的?
李曼是定要和女兒在一起的。
眾人勸,是十年八年見不到女兒重要,還是女兒掛在路上重要?是十年八年後再努力和女兒培養感情容易,還是和女兒墳墓上一人高的稻草培養感情容易?
大道理李曼都懂,可是心裏總存着僥倖,說不定,在半路上,胡靈嘉的病就好了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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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曼暈了過去。
胡靈珊瞪眼:「一群白痴,廢話給毛,直接拖走!」
胡博明抱着李曼猶豫道:「怎麼能打人呢,有話好好說,要是半路上醒過來,鬧騰着要回來見女兒,那可怎麼辦?」
怎麼辦?胡靈珊扔過一團繩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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懂!你丫的上輩子一定是綁人勒索的山賊!